国际商标注册--欧洲国家

    爱沙尼亚

    时间:2012年12月20日    点击: 【字体:

  • 一、爱沙尼亚商标注册须知
    企业或个人注册爱沙尼亚商标可通过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凯德盟知识产权机构申请注册爱沙尼亚国际商标,对于希望在爱沙尼亚国家申请得到爱沙尼亚商标战略保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凯德盟知识产权机构申请爱沙尼亚商标得到保护。

    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简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申请:
    1、爱沙尼亚国家官方单一注册;
    2、可以通过欧共体商标注册(CTM)途径,获得爱沙尼亚法律保护。
    3、如果您的商标在原属国(属马德里缔约国)已经提出申请或者已经注册,您也可以通过国际商标注册途径,获得爱沙尼亚法律保护。

    二、爱沙尼亚商标申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商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

    三、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如下:
    1、爱沙尼亚商标查询——查询爱沙尼亚官方的商标手册以排除拟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2、爱沙尼亚商标申请——向爱沙尼亚行政法庭提出商标注册的受理和审查申请。

    三、爱沙尼亚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a、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b、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2、 商标图样及商品类别;
    3、 商标委托代理书

    四、爱沙尼亚商标申请注册及流程:
    •    属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员国;
    •    加入的其他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联盟;
    •    商标公告:3个月
    •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10-15个月;
    •    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日起;
    •    可注册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
    •    注册商标续展: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1年内,或注册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

    五、复审和上诉
    如申请人不服专利局驳叫决定,可在驳回后2个月内向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如果商标注册后5年内,持有人无合理理由并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撤销该商标。

    六、异议
    商标注册后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公告,第三人可在公告后2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七、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局自申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每次可续展10年。续展申请应于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提交,也可在届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

    八、转让和许可
    商标可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转让,转让必须在专利局登记。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许可协议应在专利局备案。

    九、撤销
    如违反注册要求,注册商标可以被撤销。注册商标可基于下列理由撤销:
    2.5年内未使用;
    3.法人解散或延期人死亡,除非权利已经转移;
    5.未在规定期限内续展;
    6.利害关系人以恶意注册为由提出撤销而被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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