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档案的查询
一、申请商标档案查询的,由商标局档案处
二、公、检、法、国家安全、纪检、审计等部门查询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有关公函。
三、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受当事人委托,查询当事人自己的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当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律师事务所或者商标代理机构的介绍信。
四、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诉讼活动的,可以查询涉案商标的档案资料,查询人员应当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法院的相关诉讼证明以及当事人的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的介绍信。
五、商标注册人查询自己的商标档案,查询人员也应出示其有效证件,注册人为单位的,应提交单位介绍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商标注册人需要调取商标档案进行文书鉴定的,除上述手续外,鉴定人员还应提交鉴定机构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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