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邦专利

    专利申请费用

    时间:2012年12月24日    点击: 【字体:

  •  一、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二、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三、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收费处面交申请费或其他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向专利局收费处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出具邮局、银行提供的证明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点击进入:专利缴费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PCT申请的收费标准

     

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1139号惠扬大厦6号楼1303室 PC:200135
中国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天地软件园区1号楼226室 PC:200333
电话: 021-58605296 021-58605612 021-32206101 021-32265392
邮箱:shlaw@189.cn

Copyright © 2006-2014 上海筑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43657号